b16.com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录入员
  • 发布时间:2017-09-12
  • 来源:本站原创

b16.com办公室印发

鸡西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16.com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鸡西市进一步加强

“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打击制售“地沟油”(“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违法犯罪力度,从严监管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科学有效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地沟油”治理长效机制,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突破。

二、工作步骤

(一)调研阶段(2017年8月15日—8月31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做好调研,对2010年9月部署“地沟油”整治工作以来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础状况,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部署阶段(2017年9月1日—15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对“地沟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分工。

(三)实施阶段(2017年9月16日—11月15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开展治理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落实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四)督查阶段(2017年11月16日—30日)。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地沟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评内容。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鼓励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自行购置或建设餐饮废弃物处理设备,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制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准入和监督机制的落实,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清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对无证加工点坚决依法取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防不合格或来源不明油脂流入生产经营单位。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企业建立健全畜禽进厂(场)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屠宰加工厂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在厂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流向市场。开展畜禽屠宰资格审查清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符合定点屠宰加工企业法定设立条件的及时核发新证,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关闭或取缔。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管台账制度,对畜禽进场、索证验物、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场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实行全过程档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加大进口食用油监督抽检力度,严防国外“地沟油”流入。建立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在县(市)、区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虎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落实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扶持发展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及龙头企业,构建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收运处理体系。开展示范项目建设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给予补贴,为保障餐厨废弃物依法收运、综合处理以及项目建设和长期稳定运营创造条件。合理布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鼓励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落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积极推广应用餐厨废弃物集约化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解决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率低下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的产生和危害。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置,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线索侦查力度,坚持打准、打深、打狠,露头就打,打源头、端窝点、催网络、斩链条,及时查处,减少犯罪危害。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好案件线索移交、涉案产品鉴定、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同查办、举报奖励落实等问题。(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局、市质监局、市食安办、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虎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增强健康意识,形成保障食用油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地沟油”的投诉、举报,依据职责进行分流、转办、督办,切实做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食安办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县(市)、区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严格排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对“地沟油”整治工作中,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抓好整改。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内容。

(四)形成长效机制。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制定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治理相关措施,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边整治边帮扶,边打击边引导,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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